吴某新与吴某丰系堂兄弟关系。吴某丰主要在外做工程。
2013年9月,吴某丰向吴某新借款30万元,并约定每月2.5分利息。吴某丰仅偿还利息56000元,之后不再与吴某新联系。
经过朋友介绍,吴某丰最后找到我们,要求我们打这场官司。
经过调查,我们发现吴某丰在雨花区法院早有借钱不还的案例,于是迅速启动了程序,并将吴某丰妻子纳入进来。
法院最后判决吴某丰偿还30万,每月支付两分利息(法律支持上线),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。
判决出来后,吴某丰夫妇和吴某新联系,主动协商还钱问题。